第16章 青丝(2/2)
几息过后,曾如意鬼使神差地伸出手,把发丝取下,收入放在衣襟中的小荷包。
常霄小声喃喃:“要是有棉花就好了。”
曾如意开心地点点头。
曾如意了然。
要不是深睡转成浅眠时,隐约又听见一声响雷,大抵还能再睡半个时辰。
不多时,他眼尖发现常霄的衣服上粘了一根长长的黑发丝。
【是说丝绵吗】
就说过去常家落魄后,一家老小再也买不起新的丝绵冬衣,只能穿旧的,还曾被原主拿去典当过。
需知蚕丝可织罗琦,源自蚕茧的丝绵自然也便宜不到哪里去。
曾如意还当是自己打扰了常霄,默默往另一侧挪了挪。
曾如意没有拒绝。
两人靠着闲聊和逗弄小鸡打发时间,窗外风雨如晦,根本辨不清时辰。
这样的人物,若非被家世所累,有个拖后腿的亲爹,想来纵然没有功名傍身也绝对轮不到自己。
常霄确实沉沉地睡了一觉,以至于醒来时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,唯闻雨声不歇。
当他们发现屋顶真的开始漏雨时,并不慌张,反而有一种“终于来了”的释然。
“我想的是另一种,从地里长出来,不过在此之前,先努力争取早日穿上丝绵好了。”
未料雷霆褪去,竟让他听到屋外院中传来一声物件碎裂的脆响,紧随其后的,则是道雨声都不曾遮盖住的,沙哑而绝望的嘶吼。
如今共居陋室,搭伙度日,哪怕吃不起肉穿不起丝绵衣,也远比过去在大伯家时自在多了。
常霄看清小哥儿所写的笔画走向,这倒是提醒他了。
“嗯……对,我在书里看到的。”
但虽都是痒,却并非同一种痒。
要说如今有什么能比芦花更保暖,无疑就是丝绵了,丝绵乃是蚕茧所制,因此称“绵”而非“棉”。
常霄等了半天,没等到身边有人躺下,他悄悄把眼皮撑开了些,又在热源靠近时飞快闭上。
倒像是自己偷来的好光景。
“那等仲秋过后,我休息一两日,打听打听去哪里采芦花割芦苇,咱们一起去。”
从地里长出来且能缝进衣服保暖的东西,他一向只知道芦花。
他见曾如意似是想来,左看右看,空出些位置,坦诚地拍了拍,“被子就不铺了,干草湿了还有得换,要是连着阴上几天,被子可难晒干。”
配上那出挑的五官轮廓,哪里像是躺在乡下茅草屋的土榻上,换身锦衣搬去上元节的水上画舫,怕是谁看了都会觉得是哪家贵公子出游,还要朝船上扔香帕。
因被子裹身,且屋里比睡前更昏暗两分的缘故,他干脆放任自己偷个懒,不急着起床。
……
不知是不是错觉,他总怀疑曾如意在看自己,眼皮微颤两下,着实有点装不下去,只得假装淡定,收回手臂,背对来人翻身侧躺。
曾如意隐约听到一个“棉”字,迟疑半晌写道:
【可以采来做夹袄和鞋子】
养蚕缫丝不分南北,河东府亦属丝织产地之一,乡下村落几乎家家养蚕,田间植桑树,院中辟蚕房。
芦花塞得再多也不保暖。
常霄绝非面上客气,两人日日睡同一张床,没有夫夫情也有室友情不是?
可见小哥儿细心。
要说刚刚还有些瞌睡,现在当真是了无睡意,他同样合衣侧着身,单手压在耳下,望了许久常霄的后脑勺。
先前本还有几分心思落在不过一臂距离的小哥儿身上,可当上眼皮粘上下眼皮,就似被周公按着头强扯进梦里去。
打过哈欠,方觉哪里不对,摸了摸才知是身上多了张被子,捂得他手脚温暖,怪不得睡透了。
他检查了一下草筐里的小鸡,发现两个毛团凑在一起睡了,转而看接水的锅盆,离接满尚有段时间,总算放了心,脱下鞋子爬上床。
尤其是常霄,他起得太早,兼走了大半日,实在是困乏得很,遂打个哈欠,把刚刚堆起的干草又铺平了些,靠着铺盖卷斜躺下,并问曾如意一句:“你要不要上来歇个晌?”
他跟曾如意简单解释,而小哥儿一脸疑惑。
常霄打着伞去灶屋端来锅碗瓢盆,分别摆在两个地方接雨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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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是书里写的吗?】
常霄偶尔会冒出几个他听不太懂的词,若说是对杂学看兴趣,全是自书中习来,就解释得通了。
秋税不仅纳粮,还要纳绢帛,若是拿不出,也得用钱抵。
在昏暗的屋子里呆久了,曾如意也眼皮子直打架,面对常霄的邀请,就像是今天看到那两只小鸡雏一般,心头痒痒的。
常霄上辈子亲缘淡薄,这辈子同样如此,做惯了独行侠,还是头回明白何谓“有人相伴,知冷知热”。
见常霄单手枕在脑后,身形舒展,眼睫微阖。
雨点滴滴答答地砸进陶锅、瓦盆,时间久了,倒惹人犯瞌睡。
种种外来作物传进本土都需要时间,常霄尚不知棉花是否已经在这片土地的某个角落出现。